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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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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13    点击次数:

    各系部、附属医院教管办: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绍兴市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17〕72号),为积极推进绍兴市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绍兴市教育局决定启动实施绍兴市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市级课堂教改项目”),现将2017年市级课堂教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更新课堂教学理念,创新课堂教学方法,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推进在绍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提升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提供坚实基础。

    二、立项内容

    课堂教学改革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

    1.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适度偏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

    2.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

    3.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三、要求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不得超过2项。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

    项目申报者须主持过校级课改项目,已经被立为市级及以上课改项目或教改项目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申报者须进入我校E_Learning平(http://elearning.usx.edu.cn/),建立申报项目相关课程的教学站点并投入使用。

    四、立项方式

    市级课堂教改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所有项目面向在绍高校公开申报,按项目名额向市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对所有推荐项目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绍兴市教育局按照各校教师人数等情况下达每所学校推荐的项目数,我校本部名额为20项。

    我校申报采用校院二级制,各学院要严格审核、择优并排序推荐申报项目参与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市教育局项目,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项目名额向市教育局推荐,学校评审时将按照市教育局要求,适当开展交流、答辩等。

    五、材料递交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认真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前五部分(见附件),并将《立项申请书》(纸质稿一式5份及电子稿,电子稿以“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课题具体名称-申报书”方式命名,同时报申报书匿名版电子稿)于9月10日(星期日)前交至教研科马国庆,电话:622760,邮箱:153305095@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绍兴市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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