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附属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根据《金沙2004路线js5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绍学院发〔2023〕85号)、《金沙2004路线js5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绍学院医〔2023〕30号)和《金沙2004路线js5附属医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绍学院医〔2021〕3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学院将开展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协调。
组 长:吴剑平
副组长:林国旗邢海燕金欣
成 员:马国庆 陈佳玉 董梁孙一勤 张建华马玉富
张 勇彭海生 俞樟森赵伟英 陈盈盈
各附属医院教管办主任
办公室挂靠教研科,金欣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国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李豪、习正、王岚、谢佳琪、各附属医院教管办人员。
二、日程安排
1.3月6日(周三)前,教研科会同各系部及各附属医院教管办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符合不参加考核条件者如要考核,需要填写《金沙2004路线js5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申请表》(附件1)交至教研科李豪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考核;
2.依据《金沙2004路线js5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意见补充规定》(附件2)当年度教学业绩考核成绩直接认定为A的老师请在3月6日(周三)前提供佐证材料(文件、证书或者照片等)至教研科李豪处。无法提供佐证材料或者佐证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认定。
3.教研科根据《金沙2004路线js5教师教学工作业绩量化表》对2023年度可分配项目进行了梳理和统计形成《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可分配项目统计表(指导学生奖惩、教研论文除外)》(附件3),如有遗漏请速联系教研科马国庆。请各项目负责人核对相关项目信息并完成分配工作。请在3月6日(周三)前将纸质项目分配表(附件4)签字稿(或签字拍照稿)和电子稿发至教研科李豪处。
4.3月10日(周日)前,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各申报项目审核、计分与考核初步结果公示;
5.3月17日(周日)前,召开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并填写《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上报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待学校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附属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金沙2004路线js5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附件5)和《金沙2004路线js5附属医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附件6)。
2.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程序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按时、高质完成考核项目申报及相关材料递交工作。
3.为便于考核,特设立专项工作联络人:
(1)教学工作量:习正 88345835
(2)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马国庆 88345054
(3)学生科研活动:谢佳琪 88345050
附件:1.金沙2004路线js5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申请表
2.金沙2004路线js5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意见补充规定
3.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可分配项目统计表(指导学生奖惩、教研论文除外)
4.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可分配项目分配表
5.金沙2004路线js5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
6.金沙2004路线js5附属医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
金沙2004路线js5教研科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