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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4年09月22日 00:00 管理员 点击:[]

 

各部门:
  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2.申报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必须是在2014年9月1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评审程序
   1.初审: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是幼儿园、中小学及市属教育行政、科研等部门的初审单位;各有关高校由科研处负责初审。
   2.复审:各初审单位必须申报截止前将申报材料寄(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迟于申报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寄(送)出的《申报、评审书》不进入本次评审。复审前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审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参加盲评。
   3.评审:10月份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国内知名专家(外省)进行活页盲评打分,并根据活页盲评打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候选科研成果,再将候选成果送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等媒体公示,并设置为期7天的成果争议期。
   4.终审:成果争议期结束后,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申报名额分配:省教科规划办对各单位的申报数进行限额,我校限报3项,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择优向上推荐。
  (四)其它
   1.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其中“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由各单位填写,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初审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
  (2)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一式5份(包括主要研究内容,证明科研成果价值的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
  (3)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3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4)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5份,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
  (5)成果奖汇总表1份;
  (6)以上材料的电子档,发至邮箱:zhangxy1982@usx.edu.cn
   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2.学校申报截止日期:10月8日。
  3.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4.2013年度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设一等奖30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50项。
                                                                         教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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