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资产设备动态管理,提高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和高等教育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并为信息化管理“数字房产”和“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数据对接做好准备工作,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实验室资产变动调拨工作通知如下:
1.对现有实验室资产设备进行盘点清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保使用单位、资产保管人、存放场所等信息准确,确保账物相符。同时对闲置设备进行梳理,实验室设备存在6个月及以上未使用的情况,及时上报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统一划拨使用,以提高设备使用率和使用效益。
2.针对资产清查出有出入的情况,设备保管人或设备管理员发起资产调拨办理,通过“资产管理系统”——“资产调拨”进行二级单位内部调拨、二级单位间调拨、存放地点变动发起调拨申请,具体流程详见附件《金沙2004路线js5资产调拨操作流程》,所有调拨流程可以全部在线上完成。
3.所有实验室资产必须放置在建制实验中心或科研平台下对应的实验室场所(详见附件表1-7-1)。
4.资产调拨工作以建制实验中心或科研平台为单位进行开展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完成。如有工作疑惑,及时与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 陆老师,联系电话:88340971,或企业微信联系。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