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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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实验室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8日 15:57    点击次数:

    各学院、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将进一步加大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的管控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取:遵循“即领即用”、“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双人领取,双人签字。采用恰当的防护措施(合适的包装)保证领取后校内运输安全。

    二、储存:必须存储在专柜内,并按照其性质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领取后应专人管理、专人监督、定向使用制度,严禁私自将危化品进行调剂、赠送或非法买卖,防止危化品流入非法渠道。定期盘点,严禁在实验室超量储存,暂时不用药品送回学校或学院试剂库保存,尽量减少实验室的库存。

    三、使用:落实专人记录使用台账《金沙2004路线js5管控类危化品出入库登记册)》,应详细记录危化品的使用时间、品名、数量、使用人、库存余量等情况。使用完毕应立刻专柜存储并上锁。

    四、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必须分类收集、存放,及时处置过期药品,定期申请危险废弃物集中回收与处置。管控类危化品空瓶收集后及时交还至学校危险品仓库。

    各学院、实验室要认真核查危险化学品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加强使用危险品实验室的安全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对屡次发现问题或者整改不落实的实验室,暂停使用,直至安全隐患得到消除才能启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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