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9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加大毕业生推荐力度,学院拟开展具有院长推荐资格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有院长推荐资格的优秀毕业生发给由院长签名的推荐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团结同学,遵纪守法;
2. 在校期间曾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或其他荣誉;
3. 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良,符合学位授予条件;
4.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合格标准》;
5. 在校期间,未受过院、分院级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
6.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3位;
7. 为学院作出特殊贡献者,或在国内外获得重要奖项者,可直接评为具有院长推荐资格优秀毕业生,不占分院名额。
为学院作出特殊贡献者具体指应届毕业生在大学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被评为省级道德模范人物,为学院赢得良好社会声誉;
(2)成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并捐献成功;
(3)自主创业项目入住大学生创业园运行不少于两年,且毕业前创业项目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同时以个人名义或校企合作方式向学院“思源”大学生成才与实践基金一次性捐赠伍万元以上者。
在国内外获得重要奖项者具体指应届毕业生在大学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者或其他省级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国家级为三等奖及以上),团队获奖者取前三名。其中,省级学科竞赛项目以《浙江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赛项的通知》(浙科竞〔2018〕14号)文件为准;
(2)校卓越奖学金获得者、院蔡元培奖学金获得者;
(3)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完成单位署名为金沙2004路线js5元培学院)一篇及以上,或者以金沙2004路线js5元培学院为第一授权单位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者。
二、评选名额不超过各分院毕业生人数的20%,具体如下:
分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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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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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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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学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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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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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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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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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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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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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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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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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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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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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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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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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与健康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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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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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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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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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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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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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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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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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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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宜及要求
1.各分院审核候选人材料后,在2018年12月28日前将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一份)和汇总名单(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稿)交招生就业处审定公示。
2.候选人排名按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确定。
3.获奖者如在毕业前受违纪处分,则取消其荣誉称号。
附件:
1.2019届具有院长推荐资格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2019届具有院长推荐资格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金沙2004路线js5元培学院
2018年12月20日
抄送: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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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2004路线js5元培学院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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